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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权
维权我朋友在精神病发病休学期间遭一有夫之妇诱引,并与之发生性关系。后朋友病情好转复学,女方一直紧追不放,并去学校找过朋友两次,并给过朋友一千元现金。后对方丈夫知道朋友与其妻子关系,多次向学校打电话,说其妻子怀孕并堕胎,要求学校开除朋友,并多次向学校要求朋友赔钱。实际其没有怀孕,与堕胎,至失朋友无法上学,名誉受损,并因此精神受刺激。请问对方丈夫是否够成诽谤罪,与敲诈勒索罪,女方是否对精神病人负有伤害,是否承担法律责任?
地区:山东-聊城 分类:民事法律-消费维权 提问时间:2013-05-23 10:02:42
提问者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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